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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专业实验室管理规定

浏览: 日期:2018年08月21日

吉林财经大学新闻专业实验室的实验设备由信息管理中心教育技术部统一管理。依据专人负责、高效利用的原则,充分发挥实验设备的功能,为实践教学服务。为了保证实验设备安全良好运行,充分发挥实验设备在教学科研工作中的作用,提高使用效益,制订本管理规定。

1、为满足新闻等相关专业实践教学的需要,使用实验时应提前申请,以便统一安排。

2、采取必要的防尘、防潮、防震、恒温等保护措施,以延长摄像机、编辑机等专业设备的使用寿命。

3、根据实验设备对环境条件的要求,操作人员在进入实验室时,应按要求更换拖鞋,以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4、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经常对水电及环境温度、湿度等进行检查测试。如不符合要求,应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实验设备的运行条件。

5、要根据实验设备的结构、性能、恰当地安排工作任务。

6、根据实验设备使用要求,开机前要进行检查,做好开机准备工作。检查供电电压是否符合实验设备的要求。

7、开机运行必须严格按实验设备使用说明书所规定的程序操作,不可超载(或空载)运行。应该预热的实验设备应先进行预热,以达到设备运行所需的条件。

8、实验设备运行时,操作人员要集中精力,时刻观察设备运行状态,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9、要准确记录实验数据。

10、实验设备要建立专人保管使用制度,并将保管使用人员名单上报中心存档。

11、实验时,实验设备如有损坏,要及时报告登记,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采取措施,迅速如实地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保护现场,认真调查分析事故原因。

12、实验设备运行完毕,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好关机、关水、断电等工作。运行中,若遇停水、停电等情况,管理人员一定要按技术要求妥善处置。

13、应定期校验实验设备,及时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实验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定期对实验设备接地线路进行测试检查,以防发生电路故障。

14、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