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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设备和器材借用和归还管理规定

浏览: 日期:2018年08月21日

为了加强设备和器材管理,根据学校实验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教学实验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设备和器材借用和归还的手续必须由信息管理中心教育技术部指定的经办人办理,他人不得代理。

2、外单位人员借用设备时必须提交设备借用申请,并由其所在单位院(系)主管领导签字,再由信息管理中心主任批准后方可借用。

3、学生借用设备时,必须由其指导教师办理借用手续。

4、办理借用手续时经办人应要求借用人对设备的状态进行检测,并在借用登记本注明“状态正常”;归还仪表时,经办人应检测仪表状态,没有问题时方可办理归还手续,出现问题应要求借用者维修,并向中心主任汇报,并按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5、借用和归还必须严格履行借用和归还手续,并且在《设备和器材借用归还登记本》上逐项登记。

6、借用期结束后,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及时向借用人催还。

7、每个学期结束时,所有外借设备必须全部归还,设备管理人员对所有设备进行检测,并对设备状态进行记录。

8、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