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摄录编工作有序、规范地进行,更好地为学校新闻宣传和教育教学工作服务,特制定此管理规定。
一、受理的申请范围
1、校级重大活动及会议;
2、学校承办的国际及国家级的活动与会议;
3、学校职能部门组织的全校教工参加的活动及会议;
4、学校精品课、共享课、微课程。
二、摄录编工作实行分级保障制度
1、一级保障,充分利用所有可利用的资源,满足活动的拍摄需求。
2、二级保障,现有的人员及设备进行保障,全程记录活动内容。
3、三级保障,只满足新闻报道发片、记录存档的要求。
三、前期摄录工作申请程序
1、使用部门至少提前三天填写《摄像申请单》,需详细地填写活动内容、活动准确开始时间、地点、联系人及参加的主要领导。
2、为保证拍摄效果能更好地达到申请人的预期需求,申请人要认真、详细地填写对摄录工作的具体要求。
3、工作流提交审批完成后,申请人需将活动的流程表、会序等资料一起报送至信息管理中心教育技术部。
4、若活动的时间、地点等发生变更,需及时通知信息管理中心教育技术部工作人员。
四、后期编辑制作的申请程序
1、拍摄结束后,、活动组织单位需要到信息管理中心教育技术部选取录制内容,经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处理后用于学校新闻宣传。若视频需要加急处理,活动组织单位提前与信息管理中心教育技术部沟通,以便技术人员协调安排。
2、视频拍摄结束后,工作人员将视频资料上传存档。如需进行后期编辑,需单独提交书面说明,注明制作要求,并自备刻录光盘。
3、会议、活动的后期制作只加片头字幕板,将视频素材串联起来,制作周期在五个工作日左右。
4、专题片制作需提供文案、分镜头脚本、配音的MP3文件,信息管理中心教育技术部只负责对镜头进行剪辑、包装、生成。根据专题片的长度和具体要求,制作周期在二十到四十个工作日不等。
五、使用信息管理中心教育技术部拍摄的视频资料用于商业用途,需经信息管理中心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相关条文执行,并注明版权。
六、拍摄的视频资料定期存档。
七、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